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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时怎么办

作者:有友财税 发表时间:2022-06-28 11:21:51 浏览次数:53

一、长春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时怎么办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事实。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核注册的商标,便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长春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时怎么办

  二、商标注册的驳回异议
  商标驳回就是在工商局评审过程中被商标委员反对驳回。这原因有很多,比如:商标委员觉得这个用取了某个地方名就有可能把商标驳回。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三、商标注册的相关规定
  《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长春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长春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时怎么办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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