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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面看,合肥注册分公司好处和弊端

作者:有友财税 发表时间:2022-09-30 21:25:36 浏览次数: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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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肥设立分公司是企业扩展常选择的方式,但事情的发展都有两面性,成立分公司有好处也有一定的弊端,接下来顺便小编做了相关整理,从而进行进行规避。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分公司的好处是:

  (一)经营设立方面

  1、分公司为了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较简单;

  2、分公司的设立较简单,费用较少;

  3、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注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二)税务方面

  1、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2、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设立分公司的弊端

  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分公司,流程复杂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承担全部连带责任,分公司初期经营风险相对较大。

  分公司不能享受新设立企业的税务优惠政策。

  分公司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不利于进行独立的利润分配。

  分公司注意事项

  1、分公司财务核算

  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2、外资分公司审批

  外资分公司不需由各区外经委审批,直接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进行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性质,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只有负责人,没有独立的财务、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以上就是有友财税对于“三方面看,合肥注册分公司好处和弊端”相关内容的讲述,倘若您对这方面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就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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