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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年

作者:有友财税 发表时间:2022-11-09 15:56:29 浏览次数:158

长沙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年

一、长沙失业金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有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现处于失业状态;

2.失业前最后工作单位参保地为长沙;

  3.申请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

  4.申请时不属于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已办理过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5.失业保险无欠费、个人账户唯一。

二、长沙失业金申领标准

  1.2020年7月以后就业(新参保)再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或领金期满未就业的发放标准为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2.2021年1月以后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或2021年1月后领金期满未就业的发放标准为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3.2021年1月以前失业或领金期满未就业的不符合领取条件

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发放标准按2021年政策规定执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注意:2022年市本级、望城区失业保险金为1737元/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失业保险金为1566元/月。

长沙失业补助金申请采取全程网上、手机APP经办,具体如下:

一、申领对象

  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有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现处于失业状态;

  2.失业前最后工作单位参保地为长沙;

  3.申请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

4.申请时不属于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已办理过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5.失业保险无欠费、个人账户唯一。

长沙失业补助金领取多少钱一个月?

2021年1月以后失业不符合领金条件的或2021年1月后领金期满未就业的按80%发放

  具体金额=1737×80%=1389.6

  2020年7月以后就业(新参保)再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或领金期满未就业的发放标准为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具体金额=1737×20%=347.4

  2021年1月以前失业或领金期满未就业的不符合领取条件。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失业补助金统一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注意:自2022年4月1日起,长沙市本级、望城区失业保险金调整为1737元/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失业保险金调整为156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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