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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办事指南

作者:有友财税 发表时间:2022-11-18 21:09:31 浏览次数: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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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友财税为各位创业人士介绍“在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办事指南”,假如您有这方面的需求,烦请阅读此文,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在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该怎么办?流程是什么?有哪些条件?赶紧跟公司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办事流程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网上办理:

  -> 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 现场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方式

  身份确认 -> 网上填报 -> 系统生成申报文书

  -> 网上签名 -> 网上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现场办理:

  提交材料 -> 现场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受理条件

  有符合要求的企业名称

在申请登记注册前,应先到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具体要求请详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次性告知单》)

  有符合要求的股东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2个(含2个)以上200个(含200个)以下的发起人。

2个(含2个)以上200个(含200个)以下发起人中需有过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有符合要求的出资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有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有符合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可以依法自主制定公司章程。

  章程中应当载明“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章程的经营范围条款中应当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工商部门提供章程参考格式服务,您可到各工商大厅领取参考格式范本,或登陆我局网站获取。

  有符合要求的公司住所

您所选择的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公司的使用用途一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

如您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无论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后审批项目,均应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监督途径

  010-12315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联系方式

  010-11616611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不收费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办理机构

  北京市工商局或各区工商分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服务对象

  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材 料

  提 示

  1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其他填写要求请详见申请书上的说明提示)

  2

  公司章程

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由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署。

  3

  投资各方合法资格证明

  具体要求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如何准备投资人(股东)资格证明文件”的详细说明。

  4

  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全体股东签署;创立大会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

  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通过北京市工商局网站网上申办名称预先登记的,可以不领取纸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指定(委托)书》

应由董事会共同签署。

  7

  住所使用证明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8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须提交。

  9

  验资报告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须提交。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还应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等。

  11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如已按要求填写了申请书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表》或已在股东大会会议纪要中包含了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内容,则无需提交此文件。

  12

  《补充信息登记表》

1.上述第1、6、12项材料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登陆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下载。温馨提示: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您所提交房产证的房产用途应与实际经营用途一致。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请您认真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以避免风险。

以上就是有友财税对于“在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办事指南”相关内容的讲述,倘若您对这方面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就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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