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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标代理提醒大家注册商标四大禁忌

作者:有友财税 发表时间:2022-02-07 18:54:13 浏览次数:97

说起来商标大家都不陌生,对于企业来说,要想产品得到更好地推广,被更多的公众知道,注册商标绝对是一个比较好的途径。不过,南京商标代理提醒大家,注册商标的时候是有一些禁忌的,下文,小编就为大家具体的介绍。



  1、避免在同类别申请与他人相同或者是相近的商标。



  对于国人来说,大多数人都喜欢用吉祥语作为商标,再加上现在我国每年申请的商标高达百万,但是类别只有45个,因此,重复的几率是非常大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注册商标之前进行查询,避免申请和他人相似或者是相同的商标。具体的做法是在中国商标网进行搜索,确定之后可以向客服打电话咨询确认。



  2、避免用通用名称作为商标。



  将通用名称作为商标,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即使是商标注册通过了,不论是在什么时候,任何人都有权利申请撤销其商标的。法律认为,用通用名作为商标是对同行的排挤,是一种不公平的现象。



  3、切忌不能夸大商品性能。



  南京商标代理提醒大家,商标应该避免直接将商品的质量、原料标明,应该符合实际情况,真实的表达商品的情况,不能夸大,甚至是带有欺骗性。



  4、切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商标法规定:对于违反社会道德,或者是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商标不予注册。之前有企业申请用“二人转”作为商标,被商标局拒绝了,理由是“二人转”是一种文化,用它作为商标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看了上文南京商标代理对于商标注册四大禁忌的介绍,您是不是有了详细的了解呢?希望大家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都能够注意这些,真正做到注册好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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