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哪些情形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请退税?

作者:有友财税 发表时间:2022-11-22 20:01:18 浏览次数:140

有友财税-专注于为企业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商标注册,资质代办,企业认证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多年企业服务经验,专业化团队办理,帮助广大有公司注册的用户提供专业可靠的服务!
 
有友财税为各位创业人士介绍“哪些情形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请退税?”,假如您有这方面的需求,烦请阅读此文,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哪些情形可以通过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请退税?

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从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只要纳税人2019年度内已预缴税额高于年度应纳税额,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常见情形有: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以上就是有友财税对于“哪些情形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请退税?”相关内容的讲述,倘若您对这方面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就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上一篇:为什么要做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下一篇:哪些情形应当办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补税?

相关文章:

推荐阅读

热门标签


Copyright © 2010-2021 有友财税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101324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