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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

作者:有友财税 发表时间:2022-11-21 22:15:59 浏览次数: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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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您可以请单位帮助代办年度汇算,也可以请教单位如何通过手机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您选择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如您还有单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单位不掌握的扣除项目,需一并提交单位,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选择这种方式,您需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

  【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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