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

作者:有友财税 发表时间:2022-11-07 14:18:26 浏览次数:102

有友财税-专注于为企业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商标注册,资质代办,企业认证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多年企业服务经验,专业化团队办理,帮助广大有公司注册的用户提供专业可靠的服务!
 
有友财税为各位创业人士介绍“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假如您有这方面的需求,烦请阅读此文,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条件如下: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有友财税对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相关内容的讲述,倘若您对这方面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就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上一篇:个人出租房屋税率

下一篇:2022年中国管理会计师考试时间

相关文章:

推荐阅读

热门标签


Copyright © 2010-2021 有友财税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101324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