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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友财税为各位创业人士介绍“建筑资质挂靠存在哪些税收问题”,假如您有这方面的需求,烦请阅读此文,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有人说营改增是建筑资质挂靠终结的欠揍,因为营改增之后,一般纳税人如果核算不清,是不能抵扣进项的!那么,建筑资质挂靠存在哪些税收问题,如何才能有效解决?接下来就和公司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足额代扣税费,应对税负风险
营改增之前,被挂靠方在收到业主的项目款项后,将管理费和营业税及其附加一并扣留后,扣留比例一般为3.41%,剩余款项拨付挂靠人的做法,营改增之后,建议予以保留。
二、四流合一,应对刑事风险
因被挂靠方不参与项目的实际经营,在从挂靠方取得增值专用发票后,挂靠方需要辨别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假”和“是否虚开”。
避免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就是要确保挂靠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相符的发票”,如何实现相符?以合同为主线,保证合同、物资、资金、发票的相关信息一致,实现“四流合一”。
三、材料、运输、租赁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开给建筑公司
由于增值税进项抵扣的苛刻规定,支付材料、运输、租赁等款项必须由建筑公司对公账户支付。不然,进项抵扣可能会有麻烦。这就要求挂靠经营双方必须对成本构成达成一致,否则挂靠费无法准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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