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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作者:有友财税 发表时间:2022-12-01 21:23:28 浏览次数:137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1.《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6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提示1】除列举的负面清单行业外的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按照财税〔2018〕99号文件规定,按75%的比例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提示2】制造业纳税人,可以按照2021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按100%的比例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且没有截止时间限制。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提示3】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按照2022年第16号公告的规定,按100%的比例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且没有行业和截止时间限制。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提示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鼓励企业自主研发,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门槛很高,不能因为企业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就不鼓励其自主研发,所以,无论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都可以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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