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补助、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补助、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内容: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原优惠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