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政策优惠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政策
政策内容: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参照年终奖计算方式单独计算纳税。
原优惠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3号)